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衣着整洁,在工作场所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进行无菌操作时须戴口罩帽子并洗手,肠道肝炎门诊的工作人员不得穿着工作服到病房或院内其他场所。
2、供应室、治疗室、换药室紫外线2次/日照射,30分钟/次,每次登记使用时间,满1000小时或紫外线辐射强度〈或==70uw/cm2应更换灯管。每月空气培养一次,细菌数少于500个/m3。
3、无菌物品定点专柜放置,柜里无积灰,消毒包无过期,包布整洁,无色斑,专人管理检查。
4、医院中使用的各类物品参照常用消毒方法执行。无菌持物钳浸泡于2%戊二醛消毒液中,每周二次更换灭菌。
5、消毒液浸泡的使用:根据化学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
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如:消毒灵,戊二醛,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
6、一次性医用器具使用后,由指定部门统一回收,集中消毒毁形,并有专用容器和专用运送车,锐利物品须置于硬质有盖容器内。
7、污水处理由专人负责,余氯量达到标准。
8、传染病、性病用过的器械要进行双消毒,用于特殊感染的敷料如绿脓杆菌、气性坏疽、破伤风等需焚毁处理。
9、各诊室的台面、地面、家具每日用消毒液揩或拖。拖把标记清楚(蓝色:厕所。黄色:病房。红色:治疗室)每周用消毒灵浸泡。
10、各科室浸泡器械时关节要打开,刀柄拆开浸泡并标明浸泡时间。
11、院容、院貌,科室环境保持清洁卫生,无垃圾,无污水,无污物,无卫生死角。
12、病区和诊疗室的洗手设备:洗手设施:开关采用脚踏式、肘试或感应式。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或用液体皂。不便于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消毒剂。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快速消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