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紫外线指数10级!好消息是你将有1笔钱入账
原标题:32℃!紫外线指数10级!好消息是你将有1笔钱入账
前几日的多云雨雾之后,
今天烟台继续放晴。
没有最热,只有更热,
今天全市气温将出现新高度。
南风短时北风3到4级,
最高气温32℃!
紫外线指数为最高的10级,
辐射强度极高,
出门一定要防晒!防晒!防晒!
市区:28℃~15℃ 海阳:26℃~16℃
莱阳:31℃~15℃ 莱州:32℃~20℃
栖霞:31℃~16℃ 招远:32℃~17℃
龙口:30℃~19℃ 蓬莱:28℃~19℃
长岛:26℃~18℃
周六
全市云量有所增加,
南风维持,气温略有上升,
但总体上变化不大。
紫外线辐射仍较强,
空气较为干燥。
市区晴转多云,29~17℃
南风3到4级转5到6级。
周日
全市多云转阴,
南风风力稍大,
气温继续小幅上升。
市区南风短时北风,29~17℃,
风力5到6级转4到5级。
温度一高再高
带来的一个好消息就是——
高温津贴终于来啦!
6月份就开始发哦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所需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用人单位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值得注意的是,机关事业单位没有这份“高温补贴”。
此外,除了发放津贴,用人单位应给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冲抵防暑降温费。
而且,
克扣高温津贴或将被重罚!
山东、广东等地相继出台各自的高温劳动保护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形和主体责任予以明确细化,并且加大惩处力度。
例如,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多地也明确,绿豆汤等解暑饮料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还有一个好消息:
又要涨工资啦!
日前,山东省政府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1910元,在全国列第5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19.1元,在全国列第4位。这是山东省连续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连续20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工资发放标准,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上述负责人明确表示,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当及时提高工资标准。
此外,
还有一个大大大的好消息:
快要放假了!
6月16-18日端午连休三天
不需要调班啦!开不开心?
开心的请点亮右下方
来源:烟台日报、山东商报、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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